2022年,《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招生规则》出台。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学规则
第十二条我校实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生监督”的招生制度。在教育部的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组织招生。
第十三条在思想政治品德检查、身体健康检查合格,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该批招生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我校备案要求的情况下,普通本科专业和学校专业的设置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已报名的考生优先与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者见面。在备案结果相同的情况下,根据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列专业。未与申报的专业志愿者见面并同意转学的考生将被调到生源不足的专业;不同意调整的,退回档案。
艺术类本科专业,在专业文化成绩合格的考生中,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按其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同一成绩按其文化总分、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其中,河南省考生按全省统一考试成绩总分录取(如果2022年河南省对该专业有统一的报考规定,则按其统一规定执行)。被录取的考生按统一考试成绩(背诵、天赋、体格、表现)中“身体”分数由高到低录取,在同一分数下,按表现总分、文化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对于设计、动画等艺术专业,专业成绩以原籍省艺术专业省级统一考试成绩为基础,按照以下原则录取:实施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备案分数由高到低录取。备案分数相同,根据专业分数、文化总分、语文、数学、外语单科分数由高到低录取。其中,河南省备案排名分数为专业分数和文化分数之和,其他省份的排名结果应遵循全省统一的排名规则;实施非平行自愿招生的省份根据专业分数和文化分数之和从高到低进行选择,在相同分数下,根据专业分数、语文、数学和外语单科分数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享受加分和减分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的考生,应当执行当地公布的与高考综合改革方案有关的招生政策和备案录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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