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韶关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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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韶关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相关内容,从招生规定,以供参考:

录取规则

第二十三条 省(区)内、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班(历史班)、物理或文科、科学),艺术(包括音乐)、精美艺术、舞蹈班、体育类)单独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招生。

第二十五条文体统考专业分级时,根据各省、市)备案规则发布后,在候选人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贯彻“分数第一”的原则,总分最高的候选人将被优先考虑,总分最低的重新录取候选人。当考生提交相同的总分时,根据候选人排名录取。当候选人排名相同时,优先考虑学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在没有排名或排名积分的省(区)、城市),按省(区)、市)备案规则发布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内蒙古考生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技术考试成绩×60%,其他省份、市)考生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技术学科统考成绩×2.5×60%] 排名从高到低。当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技术学科统一考试考生、语、英语、综合文科/综合理科、艺术数学/科学数学高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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