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武汉城市学院艺术类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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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城市大学2022年艺术招生规定已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以供参考:

武汉城市大学2022年艺术类招生规定

一、学校名称:武汉城市学院

二、校址:主校区: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管理区黄家大湾1号

红安校区:湖北省皇岗市红安县米尔镇金山大道18号

三、办学性质:全日制普通民办高等院校

四、学校级别:大学本科

五、各专业招生人数:详情请参阅当地招生部门公布的副专业招生计划。

六、专业入学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教育部身体健康要求、卫生部、执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由于条件,暂不招收生活有特殊要求的少数民族候选人。

七、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招生的政策法规,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择、公共程序,德智体全面检查、概述、“选择性录取”原则。

2、转移比例根据各省相关政策确定。

3、申请我校的考生,必须达到所在省组织的专业考试及格线。

4、申请我校的考生,根据综合分数从高到低进行预录取。综合分的具体计算方法按照各省有关规定执行。如相关省份未规定综合分计算方式,然后预录取是根据文化分数从高到低。

5、在确定艺术类考生的录取专业时,综合分数录取的省份,原则上按总分,在相同分数的情况下,参考专业成绩;文化总分录取省份,按文化总分排序,如果分数相同,参考专业成绩;如果还有平局,外语、语、数学顺序是指单科成绩;对于有加分的学生,排队等候专业录取时,按原分数计算。

6、当考生无法满足所有专业时,如有专业调整,然后根据相关单科成绩或相关志愿,将考生转入其他专业;如果您不服从调整,回档。

八、收费:

1、根据国家规定,新生必须按照湖北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缴纳学费和住宿费。

2、学生书费、各种文件(卡片)的费用、体检费、公寓床上用品费、实习劳保用品、军训服等费用由学员自行承担,按报名时国家规定和湖北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缴费。

九、研究生学位:

学生已完成教学计划中规定的所有课程,通过考试或完成所需学分,荣获武汉城市学院、文凭。符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获得武汉城市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十、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主校区地址: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管理区黄家大湾1号;

红安校区地址:湖北省皇岗市红安县米尔镇金山大道18号。(2022级本科新生,大一安排红安校区教学住宿,大二学生全部转回武汉主校区)

邮政编码:430083

支持热线:027-86490576 86490575

咨询QQ:800848536

网址:万维网.威克.教育.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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