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江西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入学行为,促进教育公平,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结合我区小学布局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江西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和教育高质量发展精神,加强控辍保学工作,牢固树立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观,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目标要求
城区小学和农村中心小学本部新生平均成班额控制在省定标准以内,并采取计算机均衡编班,杜绝大班额、大校额现象。
三、招生原则
(一) | 必须达到法定入学年龄原则。入学的儿童必须年满6周岁,今年入学的儿童为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 |
(二) | 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招录新生。公办学校按招生片区划分就近入学,民办学校未经市教体局批准不得跨区招生,更不得跨省、市招生。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 |
(三) | 免费入学原则。严格执行有关收费政策,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收取任何形式与入学挂钩的费用(包括各种名目的捐资助学款)。 |
(四) | 户口优先原则。招生顺序为:根据学位情况,学区内世居户口优先安排;其次按户口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安排。若还有空余学位,再考虑户口不在本学区的购房户和进城务工等其它特殊情况。迁居户必须在2023年6月30日前落户。学位安排次序:一是世居户,二是迁居户,三是购房户;四是经商营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五是其他优待对象。 |
四、招生办法
(一)农村小学原则上按照行政区划,以村委会或自然村为单位划定招生范围。偏远山区也可根据交通状况、路程远近、生源数量等情况,就近跨村委会或自然村划定招生范围。城区小学依据区教体局2023年城区小学学区通告中所划分的学区招生。
(二)农村由中心小学按照平均成班额要求自行划定中心小学本部招生计划。城区小学由区教体局依据各校的规模下达招生计划。
(三)城区小学采取学区制与学位制相结合的招生模式进行招生。即各校先按学区招收本学区范围内适龄儿童入学,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可向城区生源多的学区招生,但需经区教体局批准同意后方可入学就读。
(四)商品房购房户(股份至少50%),其子女要求到城区范围内小学就读的,有房产证的提供房产证和三个月水电费发票(实际入住);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供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三个月水电费发票(实际入住)。父母未在城区购房,其父母为独生子女的,在学位有空余的情况下,考虑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房产。小孩户口在农村,父母未在城区购房且小孩父亲是农村独生男孩的,在学位有空余的情况下,考虑爷爷奶奶的房产,且原则上要求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和祖父母三代同一户口地址。2024年秋季起,不再考虑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购房情况。
(五)进城务工人员(含开实体店经商)的随迁子女要求到城区小学就读,经商人员子女必须提供营业执照(注册时间在2023年2月28日前,现在仍然在实际营业)、房屋租赁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书或小微企业免税证明;务工人员子女提供户口簿、儿童居民身份证、签有合法用工合同和用工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票据(限半年以上,截止登记报名时)等。区教体局统筹安排的原则为:先安排在城区范围小学,若城区范围小学无学位将向郊区小学安排,按申请时间先后顺序安排。
(六)其他优待人员。现役军人子女、客商企业高管子女等按照上级有关文件执行,给予相应优待政策。
五、实施步骤
第一步:发布公告。6月12日前,区教体局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发布小学新生入学登记公告,小学招生实施方案,包括入学具体政策,每所学校学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以及咨询方式等。
第二步:报名登记。7月7日至7月16日,城区小学新生在网上填报基本信息,并预约现场确认资料初审时间(招生登记网址:http://118.212.69.200:8000,请用谷歌、火狐浏览器或智能手机浏览器),十七小在“赣服通”上报名登记(届时会推送一个报名登记二维码)。7月17日至7月21日,城区小学新生报名登记,适龄儿童的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凭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其它相关材料原件到学校现场初审。学校将上述报名材料原件呈报区教体局审核。逾期报名的视本学区及周边学区学位情况安排。
第三步:审核确定。7月17日至7月27日,区教体局对城区范围小学学区内一年级生源进行资格审查,对学区调剂和随父母进城经商务工等情况的适龄儿童入学进行审批。
第四步:通知入学。7月31日前,对符合就读的城区一年级新生由区教体局基础教育股下发入学审批通过名单。8月28日至31日新生报到注册,办理报名入学手续。
农村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适龄儿童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直接持相关证件(适龄儿童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明)到学区内学校报名,时间为8月26日—8月31日(具体报名时间由乡镇中心小学安排)。
六、工作要求
(一)成立组织机构
小学招生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各校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以学校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城区各小学安排责任心强、秉公办事、熟悉招生业务的人员负责招生事宜。
(二)加大宣传力度
各小学招生工作人员首先必须实地察看本校学区范围,做到了如指掌。其次各校将学区范围在校门口张贴宣传,公布招生时间和地点,携带的相关证件材料,使之家喻户晓,学校初审时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三)严肃招生纪律
各校严禁招收低龄儿童入学。城区各校必须严格按照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招生原则及招生办法招收新生。严格按入学审批通过名单接纳学生,凭审批通过名单建立新生学籍。凡违规招收的学生,区教体局基础教育股不予审核新生电子学籍,并从学校教育年报学生数中剔除,情节严重的追究校长责任。
凡因户口弄虚作假取得入学资格,一经发现,入学报到时学校不得接纳该儿童入学,区教体局将其户籍情况向公安部门反馈。对持有营业执照但未开实体店取得入学资格的,一经发现,入学报到时学校不得接纳该儿童入学,区教体局将其营业执照情况向市场监管部门反馈。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临川区教体局基础教育股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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