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院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学规则
第十条学院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学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状况,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学院根据省招生办提供的备案结果(包括省招生办确认的全国高考奖金项目)进行备案。根据生源及相关规定,确定各省(市、区)的文件募集比例。原则上,自愿顺序备案的省(市、区)的备案比例不得超过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20%,自愿平行备案的省(市、区)的备案比例一般不得超过105%。
第十二条自愿按顺序申报的省(市、区)在第一批高校考生人数不足时,接受非第一选择的考生。如果符合条件的非首选候选人仍不足以完成招生计划,他们将收集志愿者;自愿参军的省(市、区)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应当征集志愿者。如果志愿者征集完毕或高校调整志愿者后无法完成招生计划,剩余计划将转移到生源质量较好的其他省(市、区)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进入档案馆的考生,按照明确专业志愿者的原则录取,即按照考生的第一个专业志愿者由高到低录取。如果第一名专业志愿者不能被录取,则应按照第二名和第三名专业志愿者的顺序录取。当考生不能满足所有专业志愿者时,如果他/她服从专业调整,他/她将根据考生的分数从高到低调整到其他未被志愿者录取的专业。如果您不遵守专业调整或遵守专业调整,但专业计划已全部注册,您将被解雇。
第十四条士官定向培养的人选,应当是2021参加全国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岁(200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体检合格,地方兵役机关的政治考试和面对面考试。具体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检标准》。
第十五条“空勤”、“机场运营服务与管理”专业必须通过学院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和要求见高校招生信息网(http://zs.cavtc.cn/home.htm)。
第十六条除对士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外,其他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学院提供的所有专业都与航空工业有关。工作要求没有色盲和色弱。建议色盲和色弱的候选人仔细登记。
第十七条各专业不限于外语考试。进入大学后,学生将以英语作为外语进行教学。
第十八条除对士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外,各专业男女学生比例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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