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普通专业招生规则
1、档案募集比例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确定。一般情况下,档案征集比例应控制在类似地方招生计划数量的120%以内,平行自愿档案征集比例应控制在105%以内。实际比例以各省要求为准。
2、实行“分数优先,跟随志愿者”的原则接受申请人。在高考总成绩(含政策奖金)不变的前提下,单科成绩较高的学生将根据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的成绩优先录取。
3、考入我校后,考生的第一个职业愿望得以实现,学生在进入大学后选择自己的专业方向。
(2) 艺术专业招生规则
1、各地区分批招收艺术类本科专业。文化类课程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或地区艺术类专业招生控制分数线后,根据艺术类专业成绩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高的学生优先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学生。如果文化课程的专业成绩与高考成绩相同,则根据语文、数学、外语、文理综合科目的成绩,优先考虑单个科目成绩较高的学生。
2、获得我校相关艺术专业高考资格证书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程成绩达到当地艺术专业本科招生控制分数线后,根据艺术专业高考成绩录取;对于一些没有组织学校考试的专业,将根据各省入学时的省级艺术专业统一考试(联考)成绩予以录取。
3、使用我校考试成绩录取的艺术专业,优先考虑通过我校考试的考生;从第一名志愿者开始,当计划未完成时,将认可其他本科院校相同或类似专业的合格学校考试成绩。此时,将根据文化课程成绩录取最优秀的学生。
(3) 其他要求
1、本校所有招生专业均不限选科,所有选科考生均可报考。
2、根据培训工作的需要,学校部分艺术专业设置了多个招生方向。录取后,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成绩和个人意愿选择专业方向。
3、平行志愿者一次备案,未完成参与征集计划。顺序志愿服务:当我校注册的第一名志愿者人数不足时,他们将依次接收后续志愿者的候选人。志愿者之间没有得分差异。对于候选人充足的省份,计划招生人数将适当增加。
学生进入大学后有机会选择自己的专业。学校允许学生在入学之初或第一学年结束后申请专业调整。根据学校的专业转移程序,符合专业转移条件的学生可以选择新的专业。
5、入学时,对原学生和新生一视同仁;男女学生的比例没有限制。
6、落实各省(市、区)制定的分数增减政策。
7、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不足20人时,原则上不开课。入学新生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转学其他专业。
8、我校公共外语教学语言为英语,其他语言的公共外语课程不另行安排。请仔细申请非英语考生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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