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政治学院的招生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入学规则
第八条我院招生工作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落实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生监督”的招生原则。
第九条我院招生计划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
第十条我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考生档案查阅比例。档案调整比例一般不超过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的120%。入学时,我院将根据生源情况,调整相应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的招生政策。对于享受政策加分或减分的考生,我院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进行备案。政策红利积分不累计,取最高积分,不超过20分。
第十二条我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制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取消乙肝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科[2010]2号)。报考学前教育(师范)专业的考生应符合《北京市教师资格(试行)》体检标准。如果他们不符合要求,就不能被该专业录取。
第十三条我院将按照志愿者专业顺序,从高到低录取考生。专业之间没有专业年级差异。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将优先录取。相关学科的比较顺序:汉语、数学、外语。
第十四条招收专业时,如果候选人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如果候选人正在进行专业调整,而其他专业有计划空缺,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专业调整;如果其他专业已满或候选人不遵守专业调动,他们将被退回档案。
第十五条我院优先录取第一批志愿考生,如果第一批志愿考生不足,我院将录取非第一批志愿考生。
第十六条我院在外语教学中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十七条我院艺术专业招生应遵循以下原则:
1、北京考生:通过北京市美术专业统一考试,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北京市艺术职业学院(专科)招生控制分数线。通过北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历史和思想政治教育成绩合格。根据备案综合得分予以录取。综合得分的计算公式为:综合得分=艺术统考分数/300×450×50%+文化课高考分数×50%,结果四舍五入为整数。
2、河北考生:通过河北省美术专业统一考试,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河北省艺术类高职(专科)招生控制分数线。根据他们的综合成绩录取他们。综合得分的计算公式为:综合得分=高考文化总分(含政策奖金)×0.3+(专业得分÷300)×750×0.7,结果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3位。
3、内蒙古考生:我院认可区内艺术(艺术)专业统一考试成绩。考生通过艺术(艺术)专业统一考试,高考成绩达到当地艺术高职院校(专科)分数线后,按文化课程分数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4、江西、山西考生:我院认可其省级艺术(艺术)专业统一考试成绩。通过文科(艺术)专业统一考试,达到当地文科高职(学院)分数线后,根据文科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加文化考试成绩录取。如果总分相同,将根据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5、我院文科专业(河北省历史与物理专业)同时录取,优先录取首批志愿考生。候选人的专业安排是根据他们的意愿和分数来确定的。
第十八条2021河北省招生专业选课要求如下:
1、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物理为首选科目,不要求重新选择科目;
2、其他专业:物理或历史可优先选择,无需重新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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