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是分数优先还是志愿优先 录取规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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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录取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按照“考生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原则录取并安排专业,不设置专业分数级差;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对排序规则作出了规定,则按相应规定执行,以下是关于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录取规则的相关信息。

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录取是分数优先

1、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在湖北省教育厅领导下,在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实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2、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招生实施阳光工程,录取工作在湖北工程学院的指导下组织实施,接受湖北工程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3、按各省(市、区)招生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一般控制在105%以内。

4、按照“考生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原则录取并安排专业,不设置专业分数级差;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对排序规则作出了规定,则按相应规定执行。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的普通类专业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5、实行“院校专业组”投档模式的高考改革省份,对进档考生按专业组投档结果进行专业安排。涉及高考选考科目及内容,以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6、除外语类专业外,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学生入学后公共外语只安排英语授课。

7、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

8、对于按照教育部及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可增加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同等对待。

9、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10、艺术类专业成绩使用考生所在省(市、区)统考成绩,录取时按高考投档成绩的40%和专业统考成绩的60%合计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专业分高的优先录取,如果生源省份对录取规则另有要求,则按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执行。

11、预留计划的使用将严格按照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调到生源好的省(市、区)录取考生。

八、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学费标准: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定,按照学校官网公示的结果执行。

九、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助学措施: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综合奖学金、勤工助学等。

十、毕业文凭及学位:

学生学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本、专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十一、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招生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招生政策为准。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各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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