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北京市及相关省、市、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部门的相关规定。
(2) 通过政治、思想道德和身体健康考试,考生考试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等录取条件。
(3) 根据学院的招生计划,进入学院的学生将按照分数优先和自愿原则录取。
(4) 候选人的外语没有限制。我院所有招生专业的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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