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六类和高职单招对口学前教育类联考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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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21〕19号)文件精神,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及录取有关工作的通知》(冀教考普[2021]45号)的具体要求,经2022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六类和高职单招对口学前教育类联考单招全体院校推选,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牵头2022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六类和高职单招对口学前教育类联考单招工作。为确保我省高职单招考试六类和对口学前教育类联考工作公平、公正、顺利进行,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一)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以单独考试招生改革试点工作为契机,探索多元化选拔方式。

  (二)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努力提高测评水平。

  (三)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在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上突出对考生各方面素质的评价,并根据专业特点,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人才。

  (四)做好联防联控,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贯彻执行,维护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2022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六类和高职单招对口学前教育类联考工作由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牵头并设置考点,实施单招联考报名缴费、命题、制卷、组考、评卷、成绩复核、违规处理、志愿填报、录取安排等等工作,成绩供本考试类所有单招院校使用。

  (一)成立2022年河北省高职单招考试六类和高职单招对口学前教育类联考工作领导小组(暨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河北省高职单招考试六类和高职单招对口学前教育类联考工作领导小组”由2022年河北省高职单招考试六类和高职单招对口学前教育类联考相关院校校级领导组成。负责全面领导、部署和实施单招考试六类联考各项工作。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纪检监察组

  2022年河北省高职单招考试六类和高职单招对口学前教育类联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纪检监察组,办公室设在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单招考试六类联考各项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纪检监察组,负责联考单招工作的监督检查、循环巡视,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办公室下设各工作小组

  2022年河北省高职单招考试六类和高职单招对口学前教育类联考工作办公室下设综合防控组、协调组、咨询组、命题组、考务组、督导组、阅卷组、数据组、财务组、录取组、宣传组、后勤保障组和安全保卫组。命题组、阅卷组由联考院校相关人员或聘请专家(包括行业企业专家)组成。

  三、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已通过2022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

  (二)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2.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考办法准考证的发放

  (一)报考时间

  2022年3月8日9时至3月11日17时,报考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报。

  (二)报考方式

  考生(含免试考生)登录“河北省高职单招服务平台”(网址:http://hebgzdz.sjziei.com,以下简称单招平台)进行网上报考和选择考试类。考生报考时需准确填写本人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

  (三)选择考试类

  1.高考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统考”的考生,登录单招平台,选择“考试六类”进行网上报考。

  2.高考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对口”,专业类选择“学前教育类”的考生,登录单招平台,可不选择考试类,默认参加高职单招对口学前教育类单独招生考试;也可选择“考试六类”,与该类考生一起参加考试、录取。

  3.高考报名时选择其他专业类的“对口”考生,可直接选择“考试六类”进行网上报考,与该类的统考考生一起参加考试、录取。

  特别提醒:考生选择考试类后,系统将跳转到缴费页面,支付方式确定后,考试类等报考信息将不得更改,如未确定支付方式,可返回修改考试类等报考信息。

  (四)缴费时间、金额及方式

  已确认自己在单招平台报考考试六类和报考对口学前教育类的考生(含免试生)须在2022年3月8日9时至3月11日17时通过网上缴费的方式缴纳考试费(根据单招平台报考系统提示向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缴纳考试费),依据考生本人参加考试科目的数量按照每人每科40元的标准缴费。未按规定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单独招生考试及录取资格。一经缴费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考试及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退考试费。

  (五)准考证的发放

  已通过单招平台报考并成功足额缴付报考费的考生于2022年4月6日9时至4月8日17时登录单招平台(网址:http://hebgzdz.sjziei.com)下载并按要求打印本人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注意事项。

  五、命题、考试与评卷

  高职单招考试六类和高职单招对口学前教育类联考的命题、考试与评卷在河北省教育厅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将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单独考试招生命题、考试、评卷等工作,严格保密制度。

  (一)命题

  1.命题组成员命题组成员由参加联考院校推荐专家和行业企业专家组成命题组,采取封闭式命题方式。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2.命题依据

  (1)文化素质考试命题单招考试六类文化素质考试(含语文和数学两个考试科目)以国家发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

  单招对口学前教育类文化素质考试(含语文和数学两个考试科目)命题内容主要依据2022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考试大纲》命题。

  (2)职业技能考试命题

  单招考试六类职业技能考试分专业基础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两部。其中专业基础部分命题内容主要以国家发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

  职业适应性测试部分命题内容主要依据高职单招考试六类专业的培养目标、职业能力、职业素质等要求命题,建立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试题库。

  单招对口学前教育类职业技能考试主要依据2022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学前教育类专业考试大纲》命题,考试范围以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为依据,以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本专业国家规划教材为主要参考教材,包括学前儿童卫生保健、学前儿童心理学、学前教育学、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与指导四门专业核心课程,主要测试考生理解和掌握学前教育有关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专业操作的能力,以及综合运用这些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职业技能考试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其中专业能力测试以专业知识为基本依据,重点考察综合专业能力;技术技能测试以核心技术技能为基本依据,重点考察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内容。

  (二)考试

  1.考试时间安排

  (1)单招考试六类

  (2)单招对口学前教育类

       

  2.考点、考场安排:本着考生就近参加考试的原则,本大类在石家庄、保定、张家口、邯郸、邢台、保定、张家口、承德、沧州、廊坊、衡水等地设立考点,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考试安排于考前在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

  (三)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请考生关注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hebnzxy.com/),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有关政策要求,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将于3月20日前通过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

  (四)考试内容

  考核内容分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

  1.文化素质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两科,每科150分,满分3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考试形式为笔试。

  报考高职单招考试六类的考生,文化成绩使用河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以下简称学考)语文、数学科目成绩折算代替。对应分值为:A--130分;B--110分;C--90分;D--70分;E--50分;没有学考成绩的考生,须参加文化考试,如不参加文化考试,文化水平成绩为零;语文、数学两科学考成绩不全的考生,可参加文化考试,语文、数学两科均考;也可使用现有学考成绩直接折算,所缺科目成绩为零。报考高职单招对口学前教育类考生,必须参加文化素质考试。

  2.职业技能考试

  (1)单招考试六类职业技能考试由专业基础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两部分组成,满分450分。

  专业基础考试科目为英语,满分100分,考试时间50分钟,考试形式为笔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35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考试形式为笔试。

  报考高职单招考试六类的考生,必须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专业基础考试成绩使用河北省学考外语科目成绩折算代替,对应分值为:A--90分;B--75分;C--60分;D--45分;E--30分;没有学考外语成绩的考生,须参加专业基础考试,如不参加专业基础考试,专业基础考试成绩为零。

  (2)单招对口学前教育类职业技能考试由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满分450分。

  专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50分钟,考试形式为笔试;技术技能测试,满分35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考试形式为笔试。

  报考高职单招对口学前教育类的考生,如有2022年河北省对口学前教育类专业考试成绩,可选择直接使用2022年河北省对口学前教育类专业考试成绩(总分390分)折算代替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总分450分,考生须在报考时选择“使用对口专业成绩”项),折算方法为: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对口学前教育类专业考试成绩÷390×450(四舍五入取整数);也可选择参加职业技能考试。没有对口学前教育类专业成绩的考生,必须参加职业技能考试,如不参加职业技能考试,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为零。

  (五)评卷

  1.评卷组成员

  评卷组成员由牵头院校组织政治可靠、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专业教师组成评卷组,实行责任制,采取封闭式评卷方式。

  2.评卷标准

  由牵头院校组织专家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进行。科学合理地制定评判标准,实施结果公示,确保试卷评判工作公平、公正。

  (六)成绩公布与复核

  考试成绩于2022年4月14日9时后登录“单招平台”(网址:http://hebgzdz.sjziei.com)查询。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请于2022年4月14日17时前向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六类和高职单招对口学前教育类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联系电话:0311-89630662。复核结果将于2022年4月15日17时前通过电话方式向考生答复。

  (七)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

  对在2022年高考报名时已申请合理便利并审核通过的残疾考生,如需在高职单招考试期间享受合理便利,可于3月30日前,向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提出合理便利申请,同时提供《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结果告知书》和残疾人证等有关证明材料。由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在保证正常组考的前提下,为考生提供力所能及的合理便利(如有其他特殊情况,请考前及时与考点沟通)。

  六、免试入学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由招生院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

  符合我省规定的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要求的考生向招生院校申请免试,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生院校负责。

  各招生院校负责本校免试录取考生的备案工作,已完成录取备案的考生,不再参加后期的高职单招录取。

  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需按照全省统一时间进行高职单招报考。

  七、志愿填报

  高职单招实行平行志愿填报方式,设一志愿、二志愿,一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填报二志愿,二志愿采取征集方式。考生每次填报志愿可在所报考考试类中最多选择5所院校填报,每所院校最多填报6个专业。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单招平台按报考时选择的考试类填报志愿,不得跨考试类填报。

  一志愿填报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9时至17日17时。

  二志愿填报时间为:2022年4月21日14时至22日12时。

  考生应认真阅读我省《高职单招报考须知》、“高职单招考试六类和高职单招对口学前教育类”实施方案以及各单招院校的招生简章,按照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

  八、投档及录取原则

  1.投档原则:平行志愿投档按照总分从高到低依次投档,考生总分相同情况下,按如下规则进行投档:①报考考试六类计划的考生:按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若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专业基础、职业适应性测试单科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如果所有单科成绩均相同,则全部投档,由招生院校根据本校的招生简章规定录取。②报考对口学前教育类计划的考生:按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相同的,按语、数顺序比较单科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如果所有单科成绩都相同,则全部投档,由招生院校根据本校的招生简章规定录取。

  2.缺考处理:缺考考生缺科目按0分处理。缺考考生能否被录取请咨询招生院校或查看招生院校单招简章。

  3.录取原则:由院校根据本校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4.已被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5.录取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九、录取结果查询

  2022年4月21日14时,考生可通过“单招平台”(网址:http://hebgzdz.sjziei.com)查询一志愿录取结果。

  2022年4月24日9时,填报二志愿的考生可通过“单招平台”(网址:http://hebgzdz.sjziei.com)查询录取结果。

  十、违规处理

  考试中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工作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进行处理。对在高职单招考试中违纪的考生,取消其该科考试成绩;对于作弊的考生,取消其高职单招各科考试成绩,并将作弊处理有关材料(加盖本校公章)报省教育考试院,由省教育考试院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其他工作要求

  1.实施高考“阳光工程”

  在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中,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中关于“十公开”和“六不准”的规定。

  2.命题

  参加命题工作的人员不得公开其命题人员或其他命题人员的身份,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有关命题工作的文件、内容或情况。凡违反者,取消其命题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评卷

  评卷人员不得将答卷、评卷及统分的文件、资料等带出,评卷情况不得私自泄露,不得私自拆看密封答卷册,不得涂改考生答卷及成绩。凡违反者,取消其评卷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纪检监察

  纪检监察组全程介入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协调、组织、实施、公示和上报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各项工作,保证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十二、联系方式

  纪检监督电话:0311-85135268

  联考工作办公室: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南二环汇文街16号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

  邮政编码:050091

  联系电话:0311-89630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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