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消息,据报道,从今年5月1日起,新修订的《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将正式施行,新规为商业短信营销划定了“红线”:未经用户明示同意,任何商家都不得向用户发送商业短信。
商业短信指包含商品、服务介绍推销或商业投资机会等内容的通信短信息。
新规明确,用户的“明示同意”是发送此类短信的唯一合法前提,从源头切断了未经许可的营销推送路径。
此外,新规还对授权底线、退订机制、发送端口与身份管理,以及全链条监管处罚等多个方面作出了明确规范。
垃圾短信早已成为不少用户的日常困扰。
据相关数据显示,大量用户每天都会收到多条营销短信,这些短信不仅干扰正常通讯,还常伴随假冒签名、设置消费陷阱等问题,侵害消费者权益。
2025年全国垃圾短信相关投诉量居高不下,日均骚扰短信发送量超3亿条,用户不堪其扰。
此次新规落地,针对用户权益保障设置了多项关键条款。除了严格的“同意制”外,新规要求短信发送方必须提供便捷的退订渠道,确保用户能随时、免费取消营销订阅。
同时,新规明确运营商需履行接入管理责任,对违规发送商业短信的商家,服务提供者不得为其提供传输服务;相关记录需留存不少于6个月,便于监管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