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招生工作由省招委领导,省招生办组织实施。落实“学校责任”、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监管下的招生制度。其余与招生有关的问题由学校解释和处理。以下是辽宁省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的详细介绍。
2023年辽宁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
(一)省招生委员会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本年度招生计划、考生专业分数分布定义辽宁省艺术专业统考及格分数和文化课分数录取控制分数。
(二)教育部批准的本科艺术类院校(包括少数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实施的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能独立划定高考文化分数录取控制分数线,文化自定录取控制分原则上不得低于辽宁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本科艺术专业招生,可在辽宁省规定的文化课控制分和专业课及格分以上,进一步提高考生高考文化课和专业课的要求,相关要求须在招生规定中注明,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及时向社会公布,入学前报辽宁省招生办备案。
教育部批准的独立本科艺术类院校中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除外(包括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实施的高校),拟考入其他高校艺术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辽宁省规定的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辽宁省艺术院校(专业)招生必须以物理学科为主、历史学科分类招生计划,辽宁省将划分为体育学科、历史科目分开录取。
本科艺术早期审批高校、艺术类本科二期招生、艺术类高职(专科)招生二期,提交文件时遵循候选人的志愿顺序,按文化等级控制线,将申请学校的候选人档案提供给相关机构,根据考生报考相关高校专业文化课程控制线、招生规定。
本科第一阶段、第一期高职(专科)平行志愿者将通过以下方式报送。
参加辽宁省本科第一阶段批次、高等学校第一阶段平行自愿录取的艺术类专业必须按照“专业(或专精)+学校”的方式制定招生计划,执行辽宁省统一备案原则。在,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按“专”方式编制招生计划;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可按“专业”或“专业”编制招生计划,由专业人士设定,如果考生在音乐学中获得多个“专业化”成绩,综合成绩按考生加试“专业”的最高分计算。
本科第一阶段、第一阶段高职(专科)批次平行自愿申报原则如下:省统考成绩合格(不包括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学生)达到相应的艺术文化控制线,按考生综合得分(保留1位小数)从高到低排序,按照考生填写的专业学校志愿顺序,按注册计划 1:1个比率间距。
基于“分数优先”的平行志愿、跟随志愿者、一轮的原则,按照考生提交文件的顺序提交文件。平行自愿申报统一录取模式的批次或阶段,当学生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总分、语文和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分、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目成绩、重选单科最高分、重新选择得分第二高的单个科目,从高到低对提交进行排序;如果还是一样,比较候选人志愿的顺序,顺序在前优先级,如果志愿者的顺序相同,将提交所有文件。
(四)提前获批本科艺术类录取的高校、艺术类本科二期招生、艺术类高职(专科)招生二期,音乐舞蹈专业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如果计划指定每个“专业”的招生计划数量,按“专业化”综合评分排队录取;如果每个“专业”的招生人数不清楚,按考生加试“专业”综合分最高分排队录取。
(5)艺术类本科预审、本科批准的录取时间将在普通本科录取之前结束。当艺术类本科艺术类院校(专业)自愿录取时间与普通本科录取时间重叠时,按艺术类本科(专业)自愿录取。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在普通高职(专科)批次录取前结束。
(六)各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严格限制艺术类招生专业。艺术教育授予文学学士学位、时装设计与工程、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类本科专业,安排录取普通班专业批次,如果相关高校对考生艺术类专业有基本要求,考生应参加的专业考试科目和录取要求,必须在招生章程(省统一考试涉及的专业)中明确告知,学校不再单独组织学校考试),高考文化课成绩要求不得低于学校该批非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他非艺术专业不得按艺术专业招生考试办法招生。
辽宁艺术类考生成绩换算方法
文化课成绩包括高考加分:
1.美术、设计专业按综合分报送。综合得分计算方法是:文化课成绩/2+专业成绩。
2.播音主持艺术类专业按综合分报送。综合得分计算方法是: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成绩×100×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50%。
3.音乐学专业按综合分报送。综合得分计算方法是: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成绩×100×6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成绩×100×40%。
4.表现、舞蹈、编导专业按专业课程成绩提交档案,综合成绩为专业课成绩。
5.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按“专”分提交,综合分数或“专业化”分数。
6.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如果计划参加艺术批次,按文化课等级归档,综合成绩为文化课成绩。
还木有评论哦,快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