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辽宁科技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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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辽宁科技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已印发,主要包括招生专业、招生计划、申请条件、录取规则、费用和其他信息,这是详细信息,以供参考:

辽宁科技学院2023艺术类招生简章

一、学校性质声明

1个.学校全名:辽宁科技学院11430

2个.学校位置和学校地址:辽宁省本溪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湘淮路176号

3个.学校类型:公立学院和大学

4个.校级:大学本科

5个.学校形式:全职

6个.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87.10000平方米(约1305.3英亩);每个学生的教学和行政室面积19.0平方米;每个学生的宿舍面积6.6平方米;师生比例 17.8个;587名专任教师,研究生学历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70%.9%;教学科研设备总值22407.6万元,学生人均教学科研设备价值为19806.8元;书 105.10,000 卷,每个学生 92 本书.9卷。

二、艺术招生计划说明

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方法:学校招生计划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自己的学校情况、毕业生及各省(市)就业情况、自治区)生源,各专业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紧迫需求,重点支持特色学科和专业项目。

储备计划比例及使用原则:我校不设艺术类专业预留计划。

批准的有语言限制和语言允许招生的专业:任何语言。

有男女比例要求和限制比例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招生专业(类)计划设置,选修科目要求、综合质量档案的使用方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网公告为准。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主管部门批准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1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科类2

(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授予学

位门类

学费

(元/年?生)

1

130402

绘画

四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艺术学

10000

2

130503

环境设计

四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艺术学

10000

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说明

普通高校本科生已完成学业,合格奖辽宁科技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科技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发布辽宁科技学院学位证书。

五、收费说明

1

按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办理收费许可证。

(一)各招生专业学费标准按《专业设置说明》金额收取,比如学费、住宿费调整,执行省物价厅批准的最新收费标准。

(2) 住宿费:每个学生每学年1,000元。

2

按照辽交发[2006]76号文件办理退票。辍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生,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将按月退还(在校学习时间不足一个月的退还一个月)。

3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印发的《辽宁省高等学校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和《辽宁科技学院《学生奖助学金评价办法》等文件精神,学校设立“奖、贷款、帮助、维修、减少、一系列资助措施,例如,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勤工俭学、困难补助、绿色通道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多元化资助体系和工作机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原籍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12000元/年。全校各类奖助学金共计23项,在,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辽宁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学校综合奖学金:一等舱1600元/年,二等800元/年,三等 400元/年;宝钢奖学金:1万元/年;扬帆奖学金:2500元/年。国家拨款:一等舱4400元/年,二等2750元/年;扬帆助学金:2500元/年。学校还为部分贫困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孤儿、烈士子女可申请减免学费、住宿费。

六、录取方式

1

我校贯彻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和备案原则。

高考综合改革“3+1+2”模式省份,我校艺术类专业首选学科要求为“物理或历史”,重选科目要求为“无科目要求”。

我校位列辽宁省艺术类专业物理学部分、历史学各科招生计划,分别归档和承认。

2

(一)高校录取原则

对有规定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办法的省份和批次,学校执行省有关规定。

对于未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的省份和批次,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意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用。当第一志愿的申请人数超过学校当地的招生计划时,不招募第二选择的候选人和其他志愿者;当第一志愿申请人数少于学校当地招生计划时,第二选择和其他志愿候选人将依次招募。

(二)进阶考生专业安排

我校实行分数优先录取原则,无专业差异。

实施平行自愿备案的省份,实行就地招录原则的考生按专业分配,根据备案结果,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以考生报送的专业志愿为准。

对于不实行平行自愿备案的省份,按照当地招生和备案原则备案的考生分配专业,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报专业志愿录取。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根据专业课程、语言、数学、外语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3

同意并执行各省(市)准予录取、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4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与体检指导意见》实施情况。

5个.2024年起教育部对艺术类招生进行相应改革,学校艺术班招生将相应调整,并严格按照教育部和辽宁省相关文件。

6、网址:

辽宁科技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24-43164073、43164076(传真),邮寄地址:辽宁省本溪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湘淮路176号,学校网站http://万维网.列表.教育.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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