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辽宁科技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已印发,主要包括招生专业、招生计划、申请条件、录取规则、费用和其他信息,这是详细信息,以供参考:
辽宁科技学院2023艺术类招生简章
一、学校性质声明
1个.学校全名:辽宁科技学院11430
2个.学校位置和学校地址:辽宁省本溪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湘淮路176号
3个.学校类型:公立学院和大学
4个.校级:大学本科
5个.学校形式:全职
6个.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87.10000平方米(约1305.3英亩);每个学生的教学和行政室面积19.0平方米;每个学生的宿舍面积6.6平方米;师生比例 17.8个;587名专任教师,研究生学历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70%.9%;教学科研设备总值22407.6万元,学生人均教学科研设备价值为19806.8元;书 105.10,000 卷,每个学生 92 本书.9卷。
二、艺术招生计划说明
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方法:学校招生计划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自己的学校情况、毕业生及各省(市)就业情况、自治区)生源,各专业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紧迫需求,重点支持特色学科和专业项目。
储备计划比例及使用原则:我校不设艺术类专业预留计划。
批准的有语言限制和语言允许招生的专业:任何语言。
有男女比例要求和限制比例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招生专业(类)计划设置,选修科目要求、综合质量档案的使用方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网公告为准。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主管部门批准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类1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科类2 (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授予学 位门类 | 学费 (元/年?生) |
1 | 130402 | 绘画 | 四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艺术学 | 10000 |
2 | 130503 | 环境设计 | 四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艺术学 | 10000 |
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说明
普通高校本科生已完成学业,合格奖辽宁科技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科技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发布辽宁科技学院学位证书。
五、收费说明
1
按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办理收费许可证。
(一)各招生专业学费标准按《专业设置说明》金额收取,比如学费、住宿费调整,执行省物价厅批准的最新收费标准。
(2) 住宿费:每个学生每学年1,000元。
2
按照辽交发[2006]76号文件办理退票。辍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生,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将按月退还(在校学习时间不足一个月的退还一个月)。
3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印发的《辽宁省高等学校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和《辽宁科技学院《学生奖助学金评价办法》等文件精神,学校设立“奖、贷款、帮助、维修、减少、一系列资助措施,例如,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勤工俭学、困难补助、绿色通道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多元化资助体系和工作机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原籍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12000元/年。全校各类奖助学金共计23项,在,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辽宁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学校综合奖学金:一等舱1600元/年,二等800元/年,三等 400元/年;宝钢奖学金:1万元/年;扬帆奖学金:2500元/年。国家拨款:一等舱4400元/年,二等2750元/年;扬帆助学金:2500元/年。学校还为部分贫困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孤儿、烈士子女可申请减免学费、住宿费。
六、录取方式
1
我校贯彻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和备案原则。
高考综合改革“3+1+2”模式省份,我校艺术类专业首选学科要求为“物理或历史”,重选科目要求为“无科目要求”。
我校位列辽宁省艺术类专业物理学部分、历史学各科招生计划,分别归档和承认。
2
(一)高校录取原则
对有规定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办法的省份和批次,学校执行省有关规定。
对于未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的省份和批次,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意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用。当第一志愿的申请人数超过学校当地的招生计划时,不招募第二选择的候选人和其他志愿者;当第一志愿申请人数少于学校当地招生计划时,第二选择和其他志愿候选人将依次招募。
(二)进阶考生专业安排
我校实行分数优先录取原则,无专业差异。
实施平行自愿备案的省份,实行就地招录原则的考生按专业分配,根据备案结果,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以考生报送的专业志愿为准。
对于不实行平行自愿备案的省份,按照当地招生和备案原则备案的考生分配专业,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报专业志愿录取。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根据专业课程、语言、数学、外语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3
同意并执行各省(市)准予录取、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4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与体检指导意见》实施情况。
5个.2024年起教育部对艺术类招生进行相应改革,学校艺术班招生将相应调整,并严格按照教育部和辽宁省相关文件。
6、网址:
辽宁科技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24-43164073、43164076(传真),邮寄地址:辽宁省本溪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湘淮路176号,学校网站http://万维网.列表.教育.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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