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已公布,主要包括招生专业、录取规则、费用和其他信息,这是详细信息,我希望能有所帮助。
长春汽车工业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年度我校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我校本年度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招生。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汽车工业学院
学校类型:公立高等教育学院
等级:专家
第四条长春汽车工业学院红旗校区:吉林省长春市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富民街道日新村委会新红旗街1777号
长春汽车工业学院范家校区:吉林省长春市公主岭市范家屯镇凯旋社区胜利西街48号
第二章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五条 学生完成培养计划要求的教学内容,通过考试,有资格毕业,大专毕业生由长春汽车工业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大专毕业证书。
第三章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费征收标准
专家:汽车制造及检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7980/人/学年.00元
汽车电子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7980/人/学年.00元
现代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6900/人/学年.00元
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7980/人/学年.00元
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学年7980.00元
数控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7980/人/学年.00元
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学费标准为7980/人/学年.00元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7980/人/学年.00元
保险实务专业学费标准为6900/人/学年.00元
汽车造型及改装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7980/人/学年.00元
智能焊接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7980/人/学年.00元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7980/人/学年.00元
汽车制造与测试技术(四年)学费标准为7980/人/学年.00元
电气自动化技术(四年)学费标准为7980/人/学年.00元
CNC技术(四年)学费标准为7980/人/学年.00元
智能制造装备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7980/人/学年.00元
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7980/人/学年.00元
工业机器人技术的标准学费为每名学生每学年7980.00元
工业机器人(四年)学费标准为7980/学生/学年.00元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6900/人/学年.00元
统计与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6000.00元
智能控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7980/人/学年.00元
工业工程技术学费标准为每学年7980.00元
工业产品质量检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7980/人/学年.00元
工业设计的学费标准是6000每人每学年.00元
数字媒体技术的学费标准是每个学生每学年6000.00元
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6000/人/学年.00元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学费标准为6000/学生/学年.00元
氢能技术应用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6000元.00元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专业学费标准为5500/人/学年.00元
云计算技术应用专业学费标准为6000/人/学年.00元
物流工程技术(四年)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5500元.00元
智能机器人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7980/人/学年.00元
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7980/人/学年.00元
汽车智能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7980/人/学年.00元
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5500/人/学年.00元
移动互联网应用技术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6000元.00元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5500/人/学年.00元
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6000元.00元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学费标准为18000/学生/学年.00元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相关程序
第七条 大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
包括国家奖学金在内的大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拨款、国家学生贷款、国家对服兵役高等教育学生的教育援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补偿、勤工俭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还,我校还设立校长奖学金、奖学金、个人奖学金、勤工俭学、实习住宿津贴、临时困难补助等。
第八条 大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地县(市)提出申请、区)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在原籍地申请学生信用助学贷款。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报考学校,高校学生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适当措施支持。
第五章录取须知
第九条 外语专业培训要求
各专业统考不限外语。
第十条 批准的男女生招生比例要求
男女各行各业不限。
第十一条 批准的身体健康要求
行政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录取规则
1个.文件比例
按顺序自愿提交批次,学校查阅考生档案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自愿备案的批次,原则上变速比应控制在105%以内。例如,原产地省份对备案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比例执行。
2个.普通高考录取原则(内蒙古自治区除外)
(1) 分数优先原则,对于即将到来的候选人,根据候选人的备案分数,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
(二)优中选优原则,对于申请分数相同的候选人,按考试科目和分数排序,学科顺序是数学、外语、语言。
(三)完成学校规划原则,也就是当第一志愿还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时候,招聘非首选候选人。
(4) 完成专业课程原则,专业调整的候选人,在没有被专业录取的情况下,根据分数,调整到学校没有完全注册的专业。
3个.内蒙古自治区按专业自愿清算执行,具体要求以今年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为准。
4个.处理有加减分政策的考生,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考生所在省招生办有关规定。
5个.同一批次同高校志愿报考者未按专业志愿录取,不服从调整的候选人将被撤回。
6个.我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吉林省只录取报考专业的考生,没有这个专业的志愿者将不会被录取。外省入学时,按照省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联系方式
学校网站:网址://万维网.菜.教育.cn
邮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繁荣村委会新红旗街1777号
联系电话:0431-85751854 85751826
联络人:陈老师
第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 本条例由学校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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