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早教需遵循六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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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教育厅近日下发的《福建省0-3岁儿童早期教育指南(试行)》提出,儿童早教需遵循六大基本原则。

  《指南》是福建省教育厅根据0岁至3岁儿童的发展特点和规律而制定的,旨在为福建省学前教育机构实施早期教育工作提供指导,同时为家长开展早期教育提供参考。

  


  福建省教育厅介绍,此六大基本原则分别为:一、顺应原则。重视儿童的身心发展规律,顺应儿童的天性,把握每个阶段的发展特点和水平,关注儿童经验获得的机会和发展潜能,创设适宜的环境,促进每个儿童在原有基础上全面和谐发展。

  二、关爱原则。重视儿童的情感关怀,强调以亲为先,以情为主,赋予亲情和关爱,尊重儿童的意愿,创设宽松、温馨的家庭式氛围,满足儿童成长的需求。

  三、生活原则。在教育实践中,从日常生活中选择儿童感兴趣的、富有价值的教育内容,将教育贯穿在一日生活之中,丰富儿童的认识和经验。

  四、活动原则。提供安全、可操作、能满足儿童发展需要的活动材料,开展丰富多样的、符合儿童发展阶段特点的游戏活动,让儿童在快乐的游戏中,开启潜能,推进发展。

  五、融合原则。儿童的身心健康是发展的基础,应把儿童的健康、安全和养育工作放在首位。保育与教育工作紧密结合,做到以保为主,保中有教,保教合一;教育内容要有机联系,相互渗透,注重综合性。

  六、差异原则。重视儿童在生长与发育、动作发展、语言发展、认知发展、情感与社会性等方面的发展差异,关注多元智能,提倡更多地实施个别化的教育,促进每个儿童富有个性地发展。


标签: 儿童早教 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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