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条例》已经发布,主要包括学校概况、招生计划、申请条件、招生规则、收费标准、奖励和补助金等信息。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
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规定
第一章总则为确保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顺利入学,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制定本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的具体情况。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第二条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估、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学校简介第四条学院全称: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代码:12070第五条学校地址:石门山森林公园园大路1号,曲阜市第六条学校类型: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第七条办学层次:专科第三章组织第八条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全面负责落实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学院招生实施细则,领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第九条招生办公室是学院招生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教育部、相关省市和学院的招生政策和实施细则;协助学院领导制定招生工作计划,启动省级招生计划;联系上级招生部门学习贯彻上级招生部门的文件和精神;负责报名和报名工作,汇总报名情况,上报报名数据,办理各种报名手续;下载打印候选人电子文件,并备份电子文件;负责招生的其他日常事务。第十条学院招生办公室成立宣传小组,作为学院对外宣传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制作宣传材料和材料(包括学院宣传板、横幅、绘本、宣传光盘);负责各种媒体(包括电视台、报纸、网站、广播电台等)的宣传;负责考生和家长的咨询和接待,做好电话记录和接待信息的记录和统计;第四章招生专业和计划第十一条招生计划和专业应当通过省级招生部门、学校招生手册、学校招生网站等向社会公布。专业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第五章招生规则第十二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的考生中,学校应当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备案比例查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第十三条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实行学校责任制和招生监督制度,公平、公正、以德、智、体为本录取候选人。第十四条外语要求:专业语言不限。第十五条男女比例: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第十六条考生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第十七条录取原则:(1)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招生时,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和专业计划数优先录取第一名专业志愿者。当第一位专业志愿者无法见面时,应安排第二位专业志愿者,依此类推。如果所有专业志愿者都不满意,则按照与志愿者类似的原则,将服从专业志愿者调整的候选人从高分调整为低分,不服从调整的候选人将被解雇。(2) 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招生时,每个专业都没有提到对所选科目的要求。根据考生专业志愿者和文化的总分,进入各专业档案的考生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的数量依次报名。(3) 如果第一名志愿者和征集(后续)志愿者不能完成计划,可以按照学生所在省的规定,以其他方式录取。(4)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各省(自治区)考试机构网站、高校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招生办咨询电话等。(5)承认各省(自治区)文化课加分政策。第十八条山东省艺术专业备案原则和招生规则按照《山东省2022所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实施方案》执行。外省艺术类考生按照本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进行招生。春季高考的考生按照专业类别从高到低进行录取。第六章收费和退款标准及补贴政策第十九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确定收费标准,等。退款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办字[2018]9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第二十条学校采取奖励、贷款、补贴、津贴、免税等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助学项目。补贴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发布的《山东省学生补贴资金管理办法》(鲁财会计[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第七章资格复审与发证第二十一条学院入学后,将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复审和体检。复试和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将被取消资格。第二十二条学院颁发的学历证书名称和类型: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文凭。第八章其他第二十三条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办理招生事宜。学院有权追究以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或招生活动的机构或个人的责任。第二十四条本章程与上级主管部门招生政策不一致的,以上级主管部门的政策为准。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电话:0537-7023999 7383999 4507999传真:0537-7383999网站:www.fareast-edu-netE邮箱:qfydzs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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