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工程大学的招生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学规则
第十一条专业招生实行“分数优先、随心所欲”的原则。专业意愿之间不得有分数差异,录取根据考生实际高考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所有专业调动候选人的优先顺序低于其他候选人(其他候选人指有专业意愿的候选人)。
如果考生成绩相同,理工科专业按数学、外语、理科综合、汉语的顺序录取,文史专业按汉语、外语、文科综合、数学的顺序由高到低录取;没有文理省份,按照数学、外语和汉语的顺序,按照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列。
第十二条美术专业的招生,应当使用考生所在省专业课程统一考试成绩。在划分专业时,考生应根据其专业课程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果专业课程成绩相同,考生应根据其文化课程成绩与省级控制线的差异,从高到低录取。如果差异相同,考生应根据汉语、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和数学的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三条当考生不能达到所报专业时,如服从调整,将自动调整专业;如果不服从调整,则应将其返回到文件中。
在以高校专业群为备案单位的省份,需要进行专业调整的考生只能转入未完成计划专业的专业群。
第十四条对加分、减分备案的考生的处理
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学生按专业录取时,以实际高考成绩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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